进一步强化我院信息公开,提高教育透明度,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政法学院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按相关文件精神,政法学院就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通过全院教职工会议、网站、企业微信群、QQ群、微信群、学院通知公告栏等形式进行了公开和公示。
二、学院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内容
(1)党政信息。学院工作计划、总结,党委会议纪要、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关系到教职工个人利益方面的学校的相关文件和学院的教师听课制度、绩效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等制度。各类评优、评先的结果、绩效考核、绩效评定、绩效分配、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报、院财务支出收入情况等都进行了公开和公示。
(2)学生方面。一是组织发展:推优、发展对象、发展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通过支部大会和公示栏公开;二是评优评先:国家“两奖一助、三好学生(标兵)、文明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特困生、勤工勤学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文明班级、文明寝室,通过班会、公示栏公开。
2、主动公开的方式
一是学院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评优评先等制度通过网页公开、企业微信群、QQ群、微信群和教代会等方式公开。
二是学生评优评先结果和党员发展,通过班会、支部大会、公示栏公告等方式公开。
三是教师绩效评定,考核等次的确定,优秀教师评选等通过企业微信、学院QQ群和微信群公开和公示栏公示等方式公开。
3、清单实现公开情况表(因我院公开公示的不涉及全校情况,因此无公开链接)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设网上和张贴公开。一般是在教代会上给予公开、审阅和通过,对学科经费等学院确定的是相关人员公开知晓。对大额经费使用情况由政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至少在学院中层中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政法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无意见。
五、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院的各类公开公示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没有收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经验和问题
学院对于涉及教师个人利益的相关事项都在全院公开,学院统筹的事项也全部在全院公开。学院经费预算和支出通过教代会公开审议。涉及学生利益的各方面政策全面对学生公开,公开分层次进行,名额到班,班级公开。做到公开透明,确保结果公正。
政法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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