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ptap点点安卓下载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定标准
一、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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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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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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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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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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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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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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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校、青马班、红色励志班、青年学院、国学院等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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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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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证书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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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全国、省级、校级、院级四级分别乘以系数3、2、1、0.8。
该项累积得分最高为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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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党团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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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主题党团日活动、主题班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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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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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签到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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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级、校级、院级、班级四级分别乘以系数2、1、0.8、0.6。
该项累积得分最高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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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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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理论宣讲会、报告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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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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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签到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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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级、校级、院级三级分别乘以系数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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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思政类朗诵、征文等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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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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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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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全国、省级、校级、院级、班级五级分别乘以系数3、2、1、0.8、0.6。
从最高奖项起,依次乘以系数1、0.8、0.7、0.6、0.5。
参与未获奖乘以系数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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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类
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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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自强之星、向上向善好青年、优秀党团员等思政类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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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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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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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全国、省级、校级、院级四级分别乘以系数3、2、1、0.8。
分正选和提名两类分别乘以系数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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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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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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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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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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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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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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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园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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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外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类活动的参与/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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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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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签到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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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全国、省级、校级、院级、班级五级分别乘以系数3、2、1、0.8、0.6。
该项累积得分最高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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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类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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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中进行展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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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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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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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全国、省级、校级、院级四级分别乘以系数3、2、1、0.8。
该项累积得分最高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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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竞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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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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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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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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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全国、省级、校级、院级四级分别乘以系数3、2、1、0.8。
从最高奖项起,依次乘以系数1、0.8、0.7、0.6、0.5。
参与未获奖乘以系数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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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生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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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级、院级社团。社团和社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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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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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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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校级、院级两级分别乘以系数1、0.8。
分优秀社团和合格社团分别乘以系数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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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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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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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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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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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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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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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党团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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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学联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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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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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书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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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任期兼多职的,按最高职务认定一项。(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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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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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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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校级、院级分别乘以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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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组织部门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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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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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正职、副职、成员、下设组织成员分别乘以1、0.8、0.6、0.4。
分校级、院级分别乘以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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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团支书、班长、社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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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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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委、班委成员、寝室长、社团理事以及行风监督员等其他学生自治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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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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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志愿公益活动(不含寒暑期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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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各类线下青年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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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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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签到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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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级、校级、院级、班级(或个人)四级分别乘以2、1、0.8、0.6。
该项累积得分最高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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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网络文明志愿者发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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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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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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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级、校级、院级、班级(或个人)四级分别乘以2、1、0.8、0.6。
该项累积得分最高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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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志愿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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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并完成各级各类志愿服务课题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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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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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证书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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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全国、省级、校级、院级、班级(或个人)四级分别乘以系数3、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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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类
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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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团体、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志愿服务类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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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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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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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全国、省级、校级、院级四级分别乘以系数3、2、1、0.8。
分正选和提名两类分别乘以系数1、0.8。
团体奖成员乘以系数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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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践育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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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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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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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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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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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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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家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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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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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表彰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学生提供)
2.未获表彰需由活动举办方提供证明。(校院两级团委提供名单)
3.参与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实践活动,由校团委提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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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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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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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课外艺术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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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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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校院两级统一组织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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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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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主开展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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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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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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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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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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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奖证书或举办机构正式发布的获奖名单;(学生提供)
2.校外竞赛参与者由教务处提供参赛人员名单;(教务处统一提供名单)
3.校内竞赛活动参与者由院(部)提供参赛证明。(学院统一提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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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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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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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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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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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赛未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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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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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班级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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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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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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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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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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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项证明,参与排名前三(参与者减少1学分,院级项目参与者每项计0.5学分);(创新创业学院统一提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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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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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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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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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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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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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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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创业孵化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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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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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孵化项目支持的相关证明。(学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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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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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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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或作品)用稿通知,或网络期刊数据库的检索结果(打印截图)。署名第一作者或与教师合作署名的参与者;(学生提供)
2.专利授权证书,技术转让证明等;署名第一、参与前三(参与者减少1学分);(学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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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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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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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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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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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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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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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学分申请表须由指导教师签名、学院证明属实并盖章。(学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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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邀请参加校外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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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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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邀请函。(学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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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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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正式报刊、杂志发表文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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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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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第一作者发表文艺作品1篇以上;已发表作品的原件。(学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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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刊物发表文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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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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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级刊物发表文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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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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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正规重要媒体刊发优秀网络文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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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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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表作品的原件。(学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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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素养与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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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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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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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原件。(学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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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六级英语等级考试分数(非英语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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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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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425分以上(成绩单);(教务处统一提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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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四级英语等级考试分数(非英语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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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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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425分以上(成绩单);(教务处统一提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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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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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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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等级证书(教务处统一提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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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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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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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等级证书(教务处统一提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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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学生每年参与综合性系列活动(文化艺术节、运动会等),所获分数累计不超过该类单项基础分的2倍。
2.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竞赛,按最高分计分,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