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机构职能

师资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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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建设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学校师资工作有关材料、文件及全校师资、教辅人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及阶段、年度实施计划等;

2.负责学校师资队伍的状况统计及静、动态分析工作;

3.负责全校专任教师高校教师资格、“双师型”教师资格的审核推荐、证书发放及管理工作;

4.负责教师的非学历外出进修、访学相关管理工作(包含进修计划的制订、各类进修项目的实施、协议签订、进修结束后的考核);

5.负责全校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的核定;

6.负责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性成果校外评审和同行评议等相关工作,以及外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性成果送我校评审和同行评议等相关工作;

7.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包括申报、业绩量化、组织评审会等)和聘任相关工作;

8.负责全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包括突出贡献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等)和聘任相关工作;

9.负责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江西省干部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中我校人员基础信息的审核、更新工作;

11.负责组织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1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的接收、进档和查阅工作以及整理归档工作;

13.负责出具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证明等材料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负责教师30年从教荣誉的申报、推荐,证书的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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