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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tap点点安卓下载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05-05    来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学科竞赛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相结合的重要模式。为规范竞赛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激励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结合《taptap点点安卓下载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井大发〔2019〕27号)和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理念,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建”思路,坚持学科竞赛与专业建设紧密结合原则,瞄准“金赛”、避免“水赛”,注重倡导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促进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

第二章竞赛分级

第三条 学科竞赛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五个级别。按主办单位性质、社会影响度、对人才培养效果、学科覆盖面等将省级以上竞赛分为多个类别,由学校的学科竞赛项目级别及奖励认定小组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等进行认定,认定之后发布《普通类学科竞赛项目体系》。

第四条 校级竞赛是指学校主办或经学校批准举办、由本校学生参加的全校性竞赛,院级竞赛是指学院主办、由本院学生参加的全院性竞赛。

第三章竞赛组织

第五条 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由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学院、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院级学科竞赛由学院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教务科、学生科共同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 学院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院长任主任,系副主任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务科、学生科、实验室负责人任委员,教务科负责人任秘书,挂靠教务科,负责学科竞赛项目评审、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遴选与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七条 为提高学科竞赛质量和师生参与度,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举行校内选拔赛,举行竞赛专项培训指导工作。

第八条 学科竞赛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由竞赛项目负责人具体实施。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由教师个人申报,经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遴选确定,遴选每2年举行一次。学院根据学科竞赛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包括参赛学生数、指导教师数、获奖级别、获奖数量等),定期淘汰、更换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 教务科负责收集、整理学科竞赛目录,在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学科竞赛计划,向全院师生发布学科竞赛信息,组织校内选拔赛的试卷命题、试题印制、试卷评阅、作品评审,协调竞赛所需的场地、设备、材料等,组织学科竞赛的总结与交流,整理、保存、上报相关档案资料,审核学科竞赛项目经费开支等。

第九条 学生科负责做好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思想动员、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组织团学方面的学科竞赛。

第十条 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负责及时向全院师生发布竞赛信息,组建指导教师队伍,制定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提交学科竞赛立项申请,精心做好竞赛培训指导工作;组织校内选拔赛,带领学生校外参赛,将参赛信息、获奖信息、获奖证书扫描件、参赛照片、书面总结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教务科备案。

第十一条 为加强学科竞赛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竞赛的基本流程如下:发布竞赛信息→制定竞赛方案→动员师生参赛→汇总报名信息→举行校内选拔→公布选拔结果→申请竞赛立项→组织培训指导→组织校外参赛→发布参赛新闻→上报参赛材料→竞赛总结交流。

第十二条 学科竞赛实行“一赛一报”制,赛前未及时提交学科竞赛立项申请以及未按规定发布竞赛信息、组织校内选拔的项目,其业绩一律不予认定、经费不予报销。

第四章竞赛费用

第十三条 通过学校专项、企业赞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等渠道积极筹措学科竞赛经费,根据年度经费情况、竞赛等级分类、学科特点、参赛人数等对学科竞赛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竞赛项目资助经费的开支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不得向学生收取竞赛培训指导等费用。在学科竞赛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学生自愿参赛并缴纳报名费,获奖后给予相应的奖励补助。

第五章激励措施

第十五条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教师的业绩认定、奖金发放和教研工作量补助等,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根据学院的绩效分配方案,视指导工作量和获奖情况对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计算相应的绩效。

第十六条 根据《taptap点点安卓下载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活动学分认定办法》的规定,对学生参与学科竞赛予以认定第二课堂实践学分。

第十七条 鼓励指导教师将竞赛内容纳入课程教学计划,面向学生开设创新类选修课,总结竞赛经验并撰写学科竞赛类教学论文、申报教学成果奖。

第六章竞赛成果

第十八条 竞赛荣誉和作品版权归属以及奖金分配根据学校的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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