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开拓学生视野,丰富学生的大学生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高素质人才,经温州医科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taptap点点安卓下载(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就双方互派本科生交换培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及相关政策
1.甲方招入的相关专业学生全程在乙方学习和生活一年;乙方招入的相关专业学生全程在甲方学习和生活一年。
2.交换学习结束后,接收学校出具交换生的交换学习证明(书)、所修读取得的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派出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认定和转换。交换学生完成派出学校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与学分,符合招生专业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派出学校颁发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交换学生的费用:
(1)校际间交流生的学费、住宿费按接收学校同年级同专业收费标准,由招生学校统一向接收学校划拨。
(2)在交换学生人数对等的情况下双方互免所交换学生的校际财务结算。
(3)如遇到学生人数不对等或单方派出交换时,派出学校应将收取的差额学生的学费在每学期开学后三个月内向接收学校统一结算、划拨。
(4)交换学生的生活费以及往返两校所涉及的交通费等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二、交换专业范围和人数
项目实施范围为经双方学校商定的相关本科专业,从2025年开始。交换学生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每年交换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
三、双方承担的责任
1.派出学校每年按时按条件选拔交换学生。
2.派出学校应帮助交换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做好课程和学分对接工作。接收学校给予交换学生本校学生待遇,向其开放各类教学资源,允许其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修读相关课程,为交换学生提供课程选修保障。
3.在学生交换学习结束后,接收学校给学生出具交换学习证明(书);将学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公章并密封寄至派出学校。
4.交换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享受接收学校学生的相同待遇,如选修课、图书查阅、食宿安排、校园服务、网络使用授权和各类证件办理等学习和生活上的条件和便利。
5.派出学校负责交换学生的学籍和学位管理、医疗保险、党团关系对接工作。
6.交换期间,交换学生的党团关系同时转入接收学校,并在接收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7. 交换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和相关费用的发放由派出学校负责。
8. 派出学校负责交换学生的相关经费划拨。
9. 双方学校共同负责对学生的教学及德、智、体等各环节的过程控制和质量监督。
10.参加交换活动的学生应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身心健康、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11.双方学校应要求学生在交换培养期间办理意外保险。交换期间,学生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仍在派出学校办理;门急诊、住院医疗费按派出学校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12.学生在交换期间的人身安全教育管理由接收学校统一安排。如学生在交换期间遇人身损害事件,接收学校应及时采取合理救助措施并通知派出学校,双方学校应相互配合、积极救助;如接收学校对交换生的人身损害存在过错,则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13.交换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应遵守双方学校的校规校纪,服从接收学校的管理。交换学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接收学校对交换学生的违纪情况进行事实认定,并及时通报派出学校。派出学校依据违纪事实认定,依照本校相关违纪处分规定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接收学校。如双方相关违纪处分规定不一致,双方需沟通协商后再处理。情节严重的,接收学校有权终止其交换学习,终止交换的学生在通报派出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立即返回派出学校。
14.双方学校共同组织有关人员,就交换学生工作开展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
四、附则
1. 以上具体合作细节(包括双方交换专业、交换学生数、交换年限及差额交换学费结算等)由双方教务处沟通协商后再签订合作细则。
2.根据合作的具体实施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对协议书有关条款作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期满如无异议则自动延续。如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双方均需对已按本协议接收的学生负责完成当期的教学和培养。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